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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9-30
2026-09-3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小

别让“霸王条款”透支演出市场口碑

作者: ■孔德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47

    演出市场持续升温,剧场里掌声不断,票务纠纷的吐槽声,在网络上此起彼伏。中消协数据显示,演唱会相关投诉中涉退票诉求占比达90%;黑猫投诉上半年娱乐票务投诉超2.3万件,近八成提及退款难。多数演出票务页面标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观众遭遇临时行程变动、突发状况,几乎没有正规退票通道,只能私下折价转票,被动承担经济损失,还可能落入“黄牛”陷阱。
    客观来看,演出行业具有特殊性,属于高沉没成本、强时效的行业。场地租赁、艺人档期、前期宣发等成本均需提前锁定,若无限制放开退票,演出临近时的集中退票潮,确实会打乱演出运营节奏,给主办方带来经营压力。但行业经营压力,不能成为“任何情形都不退”的理由,市场风险不应单向转嫁至普通消费者身上。
    从法律层面而言,不加区分的“概不退换”往往构成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购票后,与主办方或票务平台形成文化服务合同关系,在突发客观原因无法正常观演时,依法享有合理退款和合同解除权利。单方免责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是票务退票乱象长期存续的关键诱因。当前票务平台与主办方权责模糊,面对退票诉求常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普遍面临取证、沟通、申诉多重难题,维权成本远超票款,多数人只能无奈作罢,进一步纵容了行业不合理规则。
    针对票务退改乱象,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文件已明确建立梯次退票机制;但中小演出、展览等缺乏统一规则,大型演出也执行不一。多数主办方仍沿用一刀切的不退票规则。目前行业缺乏统一、规范、可落地的票务退改标准,各平台、各演出主体规则混乱、各行其是。火热的演出消费需求与滞后的行业服务规则形成鲜明矛盾,持续侵蚀文化消费市场环境。
    破除“概不退换”的行业顽疾,关键在于打破一刀切的粗放管理思维,让票务规则更有温度、权责划分更有精度。政策并不要求无门槛、无底线的全额退票,可建立弹性化、精细化的退改机制。根据购票时长、演出倒计时节点,设置差异化设置退票、改签政策,演出前期适度放开退换通道,临近演出严控退票乱象,在消费者权益与从业者经营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更有可能实现供需双方的互利共赢。
    规范票务市场秩序,优化文化消费环境,离不开多方协同共治、系统发力。演出主办方须跳出“逐利自保”思维,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以人性化规则替代霸王条款;票务平台要压实服务与监管责任,清晰公示退改细则,畅通维权渠道,搭建官方正规转票通道,挤压黄牛生存空间;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统一的行业退改标准,推动行业从流量内卷转向品质服务竞争;监管部门需强化常态化监管,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守住消费公平底线。
    文化演出的价值,在于传递美好体验。这份体验,不该在购票之后,就戛然而止。一场健康的演出市场,既要保障从业者合理收益,也要守住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摒弃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完善票务退改规则、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让观众安心购票、放心消费、顺心维权,才能让演出市场褪去浮躁流量、沉淀长久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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