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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9-14
2026-09-1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小

现房销售推动楼市回归“所见即所得”

作者: ■姜虹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22

    如今,购房正在从“对未来承诺的判断”,回归为“对现实商品的挑选”,未来,将实现“所见即所得”。
    过去几十年,中国楼市经历过快速扩张阶段。“期房”曾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房子还没盖就开始卖。钱交了,开发商要是跑了,“房财两空”也曾是一种社会风险。
    眼下,烂尾风险有望得到更有效的遏制。近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证监会也出台新规,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多份文件共同释放出清晰信号:各地将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同时配套改革信贷管理、优化融资支持。
    按照新政要求,预售项目单体建筑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才可销售,项目资金全额纳入监管,个人住房贷款严格在竣工备案后发放,推动实现“能拿房、再还贷”。这并非单一政策就能彻底消灭烂尾,但确实是从源头压缩资金挪用、降低交付风险的一道“硬杠杠”。
    回望行业发展路径,过去不少房企走的是“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路子,积累了不少隐患。有关部门明确,改变“三高”模式,迫切需要通过改革销售制度、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力确定开发规模、增强风险意识,推动行业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在住房市场结构性供大于求的当下,购房者如果还要承担交付周期、交付质量等多重不确定性,期房的吸引力自然大打折扣。需要强调的是,推行现房销售,并不等于“一刀切”取消预售制。新政明确,商品房仍可预售,但门槛更高、监管更严。
    对购房者而言,最大的变化是告别“先还贷、后拿房”。按揭贷款在竣工备案后才放款,购房者不必在房子尚未建成时就背负房贷,减少“一边还贷、一边住不上房”的两难,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安居权益。
    对房地产市场而言,政策进一步挤压了开发商违规腾挪预售资金的空间,倒逼房企把资金优先投向项目建设,减少拿购房款去拿地、搞多元化投资的行为,真正聚焦“保交楼”。同时,规范预售制度、补上既有漏洞,也有助于推动市场回归“房子是用来住的”本源,促进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筑底阶段,新政客观上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实力不足、资金链脆弱的企业,难以再依靠预售资金高杠杆周转,这将有利于加速行业出清,引导行业走向稳健经营。
    政策出台后,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认为,短期内,因为新项目从拿地到封顶才能卖,周期拉长了,可售的新房房源可能阶段性减少,但目前新房供应是比较充足的。
    新模式下,房企的核心竞争力也将发生变化。如果说过去比的是“拿地、预售、回款、再拿地”的周转速度,那么未来要比拼的就是产品创新与运营服务。品质过硬的项目,市场自然会给出回报,形成正向循环。高产品力、强品牌、财务稳健的企业竞争优势将更加凸显,行业格局或加速分化。换句话说,沉淀下来的企业,终究要靠产品说话,这是一条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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