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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1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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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感,就是内需底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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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董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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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银行网点申请个人贷款,柜员主动递上融资成本明示表;线上消费选择分期付款,利息、手续费、违约成本在订单页一目了然。今年8月1日以来,许多金融消费者都感受到了这项细微而深刻的变化。 改变的起点,是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从此,个人贷款贵不贵,清清楚楚“晒”了出来。 金融是连接供需的桥梁。便捷的消费信贷能平滑居民跨期收支,释放家电换新、文旅出行、教育培训等场景的消费潜力。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全国住户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0.82万亿元。信贷资金持续流向实体经济终端消费场景,数亿居民被消费金融服务覆盖。 然而,金融服务拉动消费的链条中,消费者安全感始终是关键变量。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个人贷款市场并不透明。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平台将担保费、服务费等捆绑收取,消费者对真实借贷成本形成认知偏差。中消协2026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显示,网络借贷等消费金融业务投诉量持续居于高位。有消费者在某平台借款约11000元,到账后仅5分钟就被扣除2310元“会员费”,借款时根本看不到相关选项;医美、家装场景诱导办理消费贷款,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消费陷阱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信息不透明,消费就不安心。不敢贷、不愿贷,扩大内需便少了重要动力。 新规恰恰瞄准了这些沉疴顽疾。规定明确,所有个人贷款业务必须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以统一年化口径向借款人完整明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8月1日后新增业务一律执行。 政策落地的力度,从金融机构的密集行动中可见一斑。7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6大行集体在官网发布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次日,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10余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也完成集中公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日,已有超过20家金融机构完成公示。 各家银行公布的利率上限各有差异。工、农、中、建四家大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个人经营贷款同样为6%。交通银行与邮储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而部分股份制银行因客群选择、风控策略不同,上限设定有所差异,如宁波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在操作层面,银行已全面落实“一表明示”。线下办理时,明示表与贷款合同同为贷前必须签署的重要文件;线上申请时,各家银行均通过弹窗展示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工商银行手机银行设置了8秒强制阅读;建设银行成立多部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系统改造。明示表逐项列明本金金额、各息费项目及收取方式、年化水平,同时明确提示:除已明示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一纸明示表,守住了金融消费的知情权。“全行业个人贷款统一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所有利息、服务费、增信费全部折算为年化成本前置披露,将直接堵死息费拆分、隐性收费的操作空间。”并解决了长期以来个人信贷领域“信息不对称”难题,有效斩断了不法中介收取隐性费用的途径,借款人还可“货比三家”降低融资成本。 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特征突出。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从贷款成本全面明示,到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每一项治理举措都在降低群众参与金融消费的心理门槛。 安全感催生获得感,获得感激发消费动能。 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综合运用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工具,优化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感,正是保障宏观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方面。货币政策创造适宜融资环境,金融监管筑牢消费者权益防线,两者同向发力,才能让金融资源顺畅抵达居民消费场景。 更值得期待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即将实施,进一步整治金融产品虚假宣传乱象。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征信修复”等金融诈骗力度。一系列金融惠民政策正在密集落地。 明明白白借钱,清清爽爽消费——当金融消费的安全感不断提升,居民敢消费、愿消费的信心和底气就会更加充足。信心和底气催生的消费动能持续稳定释放,将为扩大内需注入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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