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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24小时退房制”是否推广交由市场选择

作者: ■何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95

    近日,重庆一家沁住酒店认证的账号发布视频称,其门店推出“24小时退房制”活动,打破了行业“中午12点退房”的惯例。酒店工作人员在视频中介绍:从客人实际入住时间开始计算,可以住满24小时再退房,晚到不吃亏,早到更从容。酒店此举引发热议。
    酒店推出“24小时退房制”,这种打破“中午12点退房”惯例的创新之举其实并非孤例。早在2011年5月,三亚海港酒店就开始实行“24小时退房制”。2013年6月,厦门佰翔软件园酒店、福州机场酒店相继推行“24小时退房制”。2025年7月,媒体曾报道过武汉一家酒店连续14年实行“24小时退房制”。
    实际上,早在2009年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已经取消了“中午12时退房,超时加收房费”这一具体规定,并将其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是,时至今日,大多数酒店仍然延续“中午12点退房”惯例,顾客在中午12点以后退房的,酒店一般会加收房费,致使相关纠纷不时发生。
    相比较“中午12点退房”,“24小时退房制”对于顾客来说显然更加友好。“24小时退房制”直接提升了顾客退房的自由度,顾客退房可以从从容容,不必赶时间。广大网友对酒店推出“24小时退房制”拍手称快,纷纷叫好。但是,“24小时退房制”是否推广,要不要成为新的行业标准、行业标配,笔者认为不妨交由市场选择,不宜强行推行。
    从这十几年多地酒店推行“24小时退房制”情况来说,应当讲只是看上去很美,真正坚持下来的并不多,只是作为了短期营销手段,大多最后都改回“中午12点退房”。因为“24小时退房制”真正实行起来会带来很多新问题,并不是简单改一下酒店的管理制度、管理系统。
    实行“24小时退房制”,酒店需要增加人手协调多种时间段入住的顾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酒店的运营成本。特别是在入住旺季,很可能降低房间的利用效率,造成空房率提高。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损失或者增加的运营成本,最终转嫁到顾客身上,不是变成房费上涨,就是相应服务打折,到时候消费者能否接受,又将是新问题。
    事实上,打破“中午12点退房”行业惯例,不是只有“24小时退房制”一种选择。比如,以会员特权形式,为客人提供延迟退房权益。又如,采取补偿策略,允许客人退房后仍可使用酒店提供的健身房、洗衣间等服务,多维度弥补消费者的时间损失。再如,可以建议删除推出延迟退房套餐,以小时为单位适当收取费用,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无论是坚持“中午12点退房”的行业惯例,还是创新实行“24小时退房制”,或是其他灵活退房规则,都是酒店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策略选择,应当予以尊重,不必一褒一贬。但是,都需要尊重顾客的时间,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不可突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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