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7-06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补短板、强保障,循环经济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
|
|
|
|
|
|
|
|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规划》提出到2030年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就《规划》答记者问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2年提高约7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大幅下降;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6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超过4.1亿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为生产环节提供原料占比分别达到27%和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左右。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循环经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重点行业资源产出率不高、重点品种废弃物回收渠道不畅、关键技术工艺瓶颈有待突破、产业布局不够优化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制度设计、优化行业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提升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在这一背景下,《规划》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到2030年,覆盖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的循环经济体系更加完善,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到2035年,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从具体内容来看,《规划》提出,要全面筑牢减量化基础,广泛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行业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全社会绿色消费。要加快提升资源化水平,突出抓好工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农林业生态循环发展,大力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充分释放传统"城市矿产"资源潜能,加快补齐"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短板。要持续扩大再利用规模,推进海外优质再生原料进口利用,扩大再生材料应用规模,促进高水平再制造,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发展。要有效畅通废弃物回收网络,强化产业侧废弃物精细收集,推动社会源废弃物规范回收,针对性提升重点品类废弃物回收能力。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培育壮大循环经济服务业,强化行业监管措施。要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和政策保障,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加强循环经济国际合作。 《规划》强调加快补齐"新三样"等固废循环利用短板 在《规划》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中,"三个进一步"成为主要亮点和创新点。 首先是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规划》从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部署资源循环重点任务。在推动资源消耗源头减量方面,通过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在增加国内再生资源供给方面,通过抓好工业、农林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在拓宽海外再生资源利用渠道方面,通过完善进口利用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拓展进口品类,加强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和规范化利用,提升资源循环水平。 其次是进一步补齐重要品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短板。《规划》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加快传统'城市矿产'高值化开发利用""完善'新三样'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3个专栏,聚焦循环利用规范化不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分品类细化循环利用路径。在大宗固废领域,通过拓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的消纳渠道,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进一步发挥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在传统"城市矿产"领域,通过加快规范化回收和精细化拆解,提高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传统"城市矿产"的高值化利用水平。在"新三样"固废领域,针对当前问题较为突出的废旧动力电池、废旧风电设备、废旧光伏设备等"新三样"固废,通过完善报废管理、明确处置责任、健全回收网络,提高规范化回收利用水平。 最后是进一步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升级。《规划》在总结循环经济20余年发展经验基础上,围绕再生材料使用激励不够、市场化机制不健全、行业低水平竞争、信息化监管能力不足等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法规标准、健全统计评价、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等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工艺提升,培养骨干企业,改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小、散、弱”面貌,推动循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划》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完善统计和评价制度、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等举措,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工程师王小珏认为,《规划》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完善统计和评价制度、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措施。《规划》积极推动创新政策应用,提出将典型循环经济行为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和碳普惠体系,助力循环经济碳减排价值实现;研究将通过认证的再生材料应用产品纳入政府及公共机构绿色采购范围,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信心;加强循环经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能力。 在政策引导之外,《规划》致力于通过制度创新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如为规范处理近年来大幅增长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划》提出探索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目标责任制度,推动引导生产者、品牌方、平台方、回收企业和利用企业共同参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为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回收网络不完善、分拣能力不足、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难等问题,《规划》要求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探索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么新、王小珏共同表示,《规划》的出台,不仅是推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体现,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国到2030年将建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更强保障的循环经济体系,循环经济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作用也将更加凸显。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