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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4 第08版: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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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通商 以理服企 以法护航 |
福建漳州长泰区构建涉企纠纷化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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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凤琼郑臻怡吴奕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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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漳州长泰区综治中心的安商护企工作室内,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政企工程款纠纷尘埃落定。双方当事人长舒了一口气:“真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也能这么快解决。” 从企业间的“钱款角力”到政企之间的“账目难题”,再到利益盘根错节的“亿元困局”,经济“死结”在这里被巧妙化解。这套高效解纷协商机制,正是长泰区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长泰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构建“1+N+1”涉企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由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政法、法院、司法、工商联等部门联动,区总商会具体承接。截至2025年,累计受理民商事纠纷343件,涉案标的额达2.355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超百万元,该工作机制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自2014年起连续多年获评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2022年更成为漳州市唯一的全国“五好”标杆县级工商联。 属地商会巧解企业“心结” 民营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往往关系到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属地乡镇商会熟悉企业、贴近行业的优势,成了化解纠纷的“先手棋”。 前不久,长泰区两家企业因场地杂物清理费未结清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立案后,法院认为这是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适宜诉前调解,遂委派至商会调委会。 接到委派后,长泰区总商会调委会迅速联动古农农场商会。调解员凭借“人头熟、地情熟”的优势第一时间介入。经实地勘察,争议的实质并非整体服务“不可接受”,而是个别点位尚有细节需完善。找准了问题,调解员一方面向业主方提出低成本补救方案,打消其拒付全款的顾虑;另一方面劝导服务方优化收尾工作,兼顾双方长期合作的信誉。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协议,24万元款项一次性结清,纠纷当庭化解。 在各方支持指导下,长泰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古农农场商会等乡镇商会始终把靠前服务作为“硬道理”,用接地气的沟通打消企业“碍于情面”的焦虑。正是这种“以商调商、情理融合”的柔性路径,让企业在诉前找到了体面的“台阶”,也让一度剑拔弩张的商事矛盾悄然化解。 同向发力巧解政企“账本” 政府项目资金拨付周期长、结算流程复杂,常使施工企业陷入回款困境。在统战部门指导下,长泰区总商会调委会主动介入,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兼顾地方财政实际承受能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付款“最大公约数”。 长泰区某乡镇与某建设集团的303万元工程款纠纷即为典型。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因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未能按期支付。企业主动向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迅速对接乡镇财政所与项目负责人,厘清合同条款、结算资料及资金堵点。一方面向乡镇说明施工企业垫资压力,梳理合规拨付路径;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体谅财政调度实际,适当放宽付款期限。最终,调委会协助双方拟定分批次付款方案。协议签订后,乡镇如期履约,纠纷圆满化解。 在“1+N+1”工作体系的加持下,长泰区商会调委会既懂商情又懂政情,用柔性手段解开政企“法结”与“心结”,既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又保障了企业发展,实现了政企双赢。 多方协同巧解十年“僵局” 商事纠纷中,最棘手的莫过于历时漫长、主体多元、标的巨大的“骨头案”。单靠商会调委会难以应对,“1+N+1”工作体系的统筹作用便凸显出来。 长泰区某重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就是一起典型“硬骨头”。纠纷持续近十年,涉债务1.4亿元,四方当事人包括市属国企、区属国企和外省民企,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还引发了建设班组的欠薪纠纷。 2025年6月,综治中心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研判,依托进驻中心的长泰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攻坚。在政法部门统筹协调下,法院、工商联等部门形成合力。调解委员会逐户摸底,梳理四方利益诉求和履约能力,同时引入法学专家提供专业支撑。调解员反复推敲调解方案,既要守住每一方的合法权益边界,又要为后续化债和盘活国有资产留出余地。 经过多轮协商,四方当事人终于在谈判桌前坐定,共同签署调解协议,并由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此举为各方节省约71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更为区域性债务化解和资产盘活提供了关键支撑。一起长达十年、曾被不少人视为“无法调和”的亿元级纠纷,最终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事了人和”。 以调促和、以和促稳,方能行稳致远。长泰区以“1+N+1”涉企纠纷化解机制为支点,撬动多元主体协同构建共治新格局,既守住法律底线、彰显服务温度,又破解企业“急难愁盼”、筑牢政商“亲清”关系。展望“十五五”开局之年,长泰区将持续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创新实践,推动商会调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跃升、从“个案化解”向“制度供给”拓展,不断擦亮安商护企的法治底色,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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