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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7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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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布 |
9大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再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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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祝凤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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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起,针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大行业,开展为期3年的节能降碳改造攻坚行动。 《通知》明确,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节能降碳改造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的关键举措,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重要支撑。当前,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 从具体内容来看,《通知》结合实际分行业细化部署了节能降碳改造重点任务。首先是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其次是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聚焦能源消耗关键环节,推动高炉、转炉、铝电解槽、玻璃窑炉等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加快行业限制类工艺装置改造升级。 最后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能源资源梯级回收利用,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高效回收,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 此外,《通知》还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保障。在资金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地方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力支持改造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价格方面,提出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在政策方面,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并允许存量企业通过改造减少的碳排放量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在标准方面,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及时更新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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