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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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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再度明确:防范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 |
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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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祝凤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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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对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效果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通知把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列入工作重点,提出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 平台经济曾凭借创新模式、高效资源配置能力,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但随着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部分平台为争夺市场,滋生各类不正当竞争及“内卷式”竞争行为。如平台通过补贴、“满减”等活动,促使不少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挤压中小商家利润空间。利用算法、排名、流量限制等技术手段迫使商家二选一,以达到打压竞争对手目的等。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要求,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要求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实际上,整治“内卷式”竞争已经成为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着重发力的重点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这一要求在对平台企业的监管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列举了“全网最低价”“封禁屏蔽”“平台低于成本销售”等8个风险示例,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的具体要求。 3月2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约谈包括携程、去哪儿网、高德、京东、淘宝闪购、美团、抖音、快手等在内的12家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座谈会,会上提出,要加强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竞争环境。并表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深化价格监督检查、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等方面持续发力。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平台经济已从跑马圈地的扩张期转向规则导向的规范发展期。未来平台经济的竞争规则将呈现新趋势,如竞争行为可量化,监管将建立算法透明度评估、低价倾销认定标准等可操作细则,如明确补贴上限、账期时长、虚假评价判定阈值,压缩模糊地带。此外,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推动平台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要求企业提前报备大型促销、算法调整等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降低恶性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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