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2-11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绘就乡村全面振兴新画卷 |
|
| 作者:
■何翠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84 |
|
|
|
|
|
|
|
|
|
近日,指导“三农”工作的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十五五”时期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恰逢“十五五”开局之年,意义重大而深远。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农业现代化、农业多产业融合新业态、美好人居自然生态环境、精神文明思想文化丰富多彩、农民全面发展等多个维度。目标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村好、农民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农业农村现代化绝非“去乡村化”,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更需多元融合发展视角系统推进,打造既有现代文明活力、又保留乡情韵味与田园自然治愈的新型乡村社会。 农业农村现代化既需激活城乡各类生产要素、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更需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笔者认为,立足《意见》部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待以多元融合发展视角破题,统筹推进各领域协同升级。 首先,跳出单一农业的旧框架,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是提升农业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关键路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动农业与加工、文旅、电商、康养以及新技术深度融合。实践中,可通过“地方特色农业+文旅”,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与农事体验,实现从单一种植到全产业链升级;还可借鉴“一粒米的生命旅程”模式,将传统农业与科普教育、文化体验有机结合。同时,构建现代乡村经济体系,让农民充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其次,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关乎农村自身发展,更意味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城乡融合发展。《意见》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这就要求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交通、通信、医疗、教育等资源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生活质量差距;促进城乡人才流动,一方面吸引激励“新农人”、返乡创业者、专业技术人员下乡,另一方面培育本土人才,避免农村人才流失;同时,促进集体经济与多元主体融合,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创新融资机制,形成“各种优势资源+合作社+农户”等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探索长效投入机制以及合作共生共赢可持续长期发展模式,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自主有序流动。 其三,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意味着乡村治理的现代化,需构建政府、村集体、经营主体、社会组织与农民协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意见》明确,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实践中,可通过村企合作治理、数字治理、社会组织参与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同时,坚持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发挥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乡村治理现代化,既要依托技术赋能,提升村务公开、便民服务、应急治理能力,也要推动睦邻互助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透明高效文化的融合。 其四,农业农村现代化更意味着农村的功能价值多元化融合。农村不仅是粮食农业生产基地,更是生态屏障、自然文化体验与生活空间,这是乡村的独特价值所在。《意见》明确,要“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激活乡村多元功能价值,在实践中已有诸多成功探索:苏州黄墅村“呼吸森林咖啡馆”,将田园风光转化为休闲消费场景,吸引城市人群。辽宁辽阳市朝光村连续举办辣白菜节,融合朝鲜族民俗与旅拍体验,实现了文化传承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超越单一经济或技术视角,以多元融合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环节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系统、多层次的变革,也是对乡村这一文明形态的再探索、再提升。随着多元融合发展的不断深化,现代化乡村作为一种新兴的生活文化形态,必将成为未来高品质生活的重要选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乡村根基。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