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2-04
2026-02-0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聚焦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

作者: ■王敬礼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022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的美好蓝图。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是完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这一历史任务的重要前提。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任务中的首要任务。进入新时代,服装产业不仅依然是繁荣经济、吸纳就业、增加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基础性民生产业。“十五五”时期,服装产业能否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显著成效,对于我国基本实现服装产业现代化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关键作用。服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在巩固传统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拓展新的发展动能。
    近年来,服装产品消费呈现出高品质、多样性和个性化的新趋势,其内在动力源于人民对美丽服装的需求。实现美丽服装的充分供给,关键在于把握服装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供给具有时尚引领性的服装产品。
    时尚是一种社会心理趋同现象,反映了特定时期内一定群体对理念新变化的认同、价值新选择的共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行为新方式的趋同。时尚在本质上,是理念、价值等主观思想创新的集中呈现与外在表达。时尚具有鲜明特性:其一,普遍性。时尚一旦形成,便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和感染力,能够获得普遍认同,缺乏传播力和感染力的事物不属于时尚范畴。其二,创新性。时尚源于创新,又会被新的创新迭代。回顾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经典时尚案例,要么是理念变化的体现,要么是价值重塑的结果,要么是以理念变化和价值重塑为基础的技术革新的呈现。时尚的特性决定了时尚能够告诉人们什么是具有普遍认可性的创新。在服装消费领域,获得普遍认可的创新,既反映了对人民需求的满足,也代表了新的消费增长点。时尚为服装产业现代化赋能,本质上是为服装产业发展提供方向引领。
    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首先体现为理念赋能。从理念的视角来看,时尚是相对于传统和保守而言的。时尚的理念在客观上要求超越传统、突破现实,蕴含着开放性、变革性、超前性和引领性,是驱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先导。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应当以新理念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关键是坚持创新和绿色理念引领。服装产业的创新,具体体现为产业生态从规模优势向体系优势转变、发展动能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竞争策略从产销量大国向价值强国转变。
    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也体现为价值赋能。价值反映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关系,时尚能够反映和描述客观事物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时尚的引领性,源于其背后隐藏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价值共识。所以,培育时尚的过程,也是发掘和培育共识性价值的过程,抓住时尚就意味着抓住了认同时尚的消费群体。“商品+时尚”不仅意味着新产品、新技术的诞生,更意味着新的市场份额的拓展和新的消费群体的聚集。引领和主导时尚,将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凝聚消费群体。
    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还体现为文化赋能。文化是时尚的深层意蕴,时尚是文化的动态实践,二者同生共构、水乳交融。时尚只有顺应社会发展潮流才能成为时尚,而社会发展潮流是时代精神的浓缩,时代精神是特定文化传统的历史性呈现。文化是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这种赋能主要通过“赋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成为新的奋斗目标,时尚的贡献,就是为人民美好生活注入美的力量。
    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亦体现为科技赋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科技不仅正在重塑时尚产业格局,更在重新定义时尚的内涵,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安全性等已成为时尚的重要内容。科技既是时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时尚的重要表现载体,作为科技呈现和应用的有效平台,科技赋能成为时尚助力服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从合成纤维到智能织物的材料升级,从3D打印到数字印花的工艺改进,再到从健康环保服饰到智能监测穿戴设备的跨越,无不体现着科技创新对于时尚潮流的助推与支撑作用。
    时尚赋能服装产业现代化,更体现为法治赋能。无创新不时尚,创新是时尚的源泉与动力,时尚在本质上是社会对创新理念、创新成果的认可与选择,保护创新才能助力时尚持续发展。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时尚是现实的、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揭示和阐释时尚的有效路径,是将其具体化(如科技时尚、生活方式时尚等),只有将时尚置于具体语境和场景中,才能实现对时尚的针对性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点,可从知识产权立法经验中得到印证: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立法体系虽有差异,但在立法技术和方法上,均以智力成果类型化为基础进行分类规范。这一经验启示我们,解决时尚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实现法治为时尚赋权,关键在于从理论上构建时尚的内在结构及在此基础上的类型化体系。通过时尚的类型化构建,为判断时尚所依托的智力成果类型提供依据和标准。
    (作者系北京服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