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11-05
2025-11-05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考

作者: ■侯倩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01

    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市、县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不断优化政策举措,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经验与企业发展诉求,仍存在短板不足。
    对中小微经营主体服务覆盖不足。以沂南县为例,目前市场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有7.6万余家,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万余家,近2万家企业中规上工业企业仅有310家。当前服务资源过度集中于规上企业,而占经营主体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合作社,在获取政府优质法律服务方面存在明显缺口,法治服务对基层经营主体的渗透力有待提升。
    部门协同联动效能亟待提升。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存在明显短板。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构与经营主体间尚未构建起全链条、常态化的协作体系,信息共享渠道不畅,“数据烟囱”现象突出。例如在涉企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调解等关键领域,行政监管、司法裁判、行业协会之间缺乏制度化的对接机制,导致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往往需多头奔走、重复沟通。部门间联合研判机制缺位,难以形成快速响应的协同解决方案,制约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整体效能。
    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难。中小微企业参与知识产权法规修订的渠道窄、门槛高,法规内容与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存在脱节,部分企业在AI技术应用等新场景中面临“无据可依”的困境。此外,在司法程序中,针对制假售假、专利仿冒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达1年以上,维权成本高,且侵权企业信用惩戒机制不完善,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企业创新积极性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均受显著制约。
对此,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践行公平服务理念,强化中小微主体全周期护航。以“两个毫不动摇”为指引,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规上企业与中小微主体实施同等保护、精准赋能,破除服务资源分配偏差,聚焦其从设立到发展的全链条需求,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法治保障体系,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实施“司法服务直通车”计划。建立“走访-调研-反馈-施策”闭环机制,组织司法干部、律师团队深入企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精准摸排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痛点问题。完善政策红利传送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主体政策“主动匹配”系统,依托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数据,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推送社保减免、创业补贴、知识产权奖励等政策。不定期开展政策落地效果评估,针对执行中的堵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攻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多方联动格局。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打通部门协作壁垒,通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营主体共同努力提升涉企问题处置效率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效能。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枢纽。整合政务、司法、市场监管数据,建立“营商环境协同服务平台”,在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审批模式、综合执法等方面信息互通,推动涉企问题“一站式”流转处置。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制定跨部门联合执法规范,明确职责分工与流程标准,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建立司法与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等领域,联合出台法律指引,强化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守护企业权益。构建从法规完善到执法监管、司法保障的全流程保护体系,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拓宽企业参与法规修订渠道。建立“企业+商协会+专家”的知识产权法规动态修订机制,通过专题调研、意见征集等方式,吸纳中小微企业在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缩短法规迭代周期,确保条文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精准匹配。优化司法维权与信用惩戒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案件“速裁绿色通道”,压缩案件受理、审理、执行周期至6个月内。推行“维权成本政府补贴”制度,对中小微企业胜诉案件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建立侵权企业信用黑名单,将严重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综合成本。
    (作者系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