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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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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重一大”前置研究机制提升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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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张一卫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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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商会党组织“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的作用,是实现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的组织和工作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的关键。当前,部分商会在党组织参与决策方面存在边界不清、方式不明的问题,有的“过度参与”影响了商会的自主活力,有的“虚化参与”弱化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仅制约了商会治理效能的提升,也不利于党建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 近日,全国工商联制定发布了《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重大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以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边界、内容与程序,为精准指导商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这一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是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商会的治理效能和发展优势,确保商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深刻认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制度成果,其发展历程体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的确立具有充分的政策依据: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提出“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标志着这一制度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经发展成为健全民主集中制、防范决策风险、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它强化了集体领导原则,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有效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推动了民主决策进程,通过规范的程序设计和广泛的参与机制,汇聚多方智慧,进行充分论证,从源头上提升决策质量;完善了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使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从制度层面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保证了政治方向,使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始终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落实了党的全面领导。 商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重点任务是: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职责定位有了进一步明确的阐释:社会组织党组织具有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职责,要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商会党组织而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机制,是基于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旨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可以更好与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治理主体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商会发展的政治方向正确,确保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商会治理规范有序。这对于引领商会正确发展方向,激发商会活力,把商会会员及秘书处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促进商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表明,党组织通过前置研究参与重大决策,能够有效发挥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商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把握“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研究的核心内涵与功能定位 《清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工作进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这一制度性文件具有鲜明的系统性特征,其核心内涵可以概括为“一个根本、三项原则、六类事项、一套方法”,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个根本”即坚持和加强党对商会的全面领导,确保商会各项工作始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 “三项原则”构成了制度实施的基本遵循:一是坚持正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坚持政治把关,发挥党组织“把方向、议大事”的作用,确保议事决策的政治方向不偏;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与持续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紧密结合,把该放的权放足,把该管的事管好,实现党的领导与商会依法自治有机统一。 “六类事项”清晰界定了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具体范围,覆盖了商会治理的关键环节:一是发展战略类,包括商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二是管理制度类,涉及章程修改、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三是人事事项类,涵盖负责人调整、重要人选推荐等;四是业务活动类,包括重要论坛、涉外活动等;五是财务资产类,涉及会费标准、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六是其他重要事项类。这种分类方式既体现了全面性,又突出了重点。 “一套方法”明确了“前置研究”作为基本参与方式,并规范了“动议-沟通-研究-审议-反馈”的完整工作流程。 《清单》的本质是为各方提供一份清晰的“权责说明书”和“操作路线图”,使党组织参与决策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研究的操作流程与关键环节 将《清单》制度落到实处,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五个关键环节,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 议题动议与初步沟通环节。这个环节是启动程序的关键。通过建立多元化的动议提出机制,会长班子成员、秘书长、党组织负责人都应当有权提出议题。商会“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和决定前,商会负责人应及时与党组织负责人沟通,详细说明事项的背景、目标、初步方案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也可以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听取党组织意见。这种非正式的事前沟通,有助于双方就事项的重要性和是否需要启动正式程序达成共识,避免后续工作的盲目性。 材料准备与送达环节。这个环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前置研究的效果。秘书处需要准备一套完整的决策材料,包括《重大事项决策议案申报表》、完整的方案草案、相关政策依据、财务预算明细等,明确事项的基本信息、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要素,相关依据应当充分且现行有效,按照商会议事程序认定达到可审议的成熟度后,提前送达党组织成员,确保其有充足时间进行深入研究。 前置研究会议环节。这是整个流程的核心环节,直接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把关能力。首先要规范会议组织,确保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员负责人和专家列席。其次要创新议事方法,推广使用“三看三议法”:一看政治政策方向,重点审议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二看合法合规风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评估决策程序和内容的合规性;三看实效影响,是否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是否维护会员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分析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最后要规范意见表达,形成明确的会议纪要等形式的书面意见,避免模棱两可的表述。 意见送达与决策衔接环节。这个环节要注重规范性和时效性。党组织形成的书面意见应当正式送达决策机构,并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决策机构对党组织意见的采纳情况应当有明确记录,未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遇到重大分歧时,要建立多层次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党组织意见得到充分尊重。重大分歧、反复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党组织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决策执行与评估环节。这个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却是形成管理闭环的关键。党组织要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大决策执行完毕后,要推动开展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决策-执行-评估-优化”的良性循环。 结合实际做好《清单》的细化与配套机制建设 《清单》要真正落地生根,必须结合商会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商会特点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细化落实。 首先要精准量化标准。特别是“大额资金”等重大事项的标准,应根据商会自身资产规模、收入支出情况及发展阶段,结合商会实际提出,要与商会领导班子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并履行相应民主程序。 其次要适时动态调整。商会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发展需要和上级要求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是在商会面临重大转型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调整清单内容。 第三要健全保障机制。要着力构建“四大机制”:一是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培训;二是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席制度;三是能力提升机制,加强对党组织成员的履职培训;四是考核评价机制,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体现在成效。《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重大事项清单(试行)》的出台和实施,是新时代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商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创新实践,只有深刻领会《清单》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核心要求,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不断完善党对商会组织的领导,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商会组织,为促进“两个健康”、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综合党委副书记、商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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