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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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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平竞争推动整治“内卷式”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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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茂春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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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将积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着力健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对于优化我国市场竞争生态、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与韧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进一步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技术创新突破,为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对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创新创造潜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产业升级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力量。从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到专精特新企业的技术突破,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到服务业品质提升,民营企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让公平竞争成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不仅需要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更需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共识。必须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营、标准制定等方面确保各类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完善法治保障上下功夫。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根本保障。没有健全的法治,公平竞争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善法治保障,核心在于确立清晰、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并以公正严格的执法和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基础,细化公平竞争条款的操作性细则,将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的具体规范,明确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具体规则,确保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同等的市场待遇。同时,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包容性与精准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定清晰的行业合规指引,引导企业主体摒弃低水平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牌提升和服务优化,让企业在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稳定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破除隐性壁垒上出实招。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从2020年版的123项缩减至2025年版的106项,在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实践当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过高、地方保护主义、歧视性补贴等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坚决破除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旋转门”现象。据报道,湖南、黑龙江等地纷纷亮出硬招,湖南全面推广“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以“无人情”数智规则替代人工干预,使民企中标率跃升至88.25%。黑龙江双鸭山出台24条措施,严查“将政务服务转为中介事项”等隐性门槛。只有持续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和企业垄断,才能让各类企业真正享有平等发展的市场机会。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优化政府监管上求创新。政府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纠正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竞争公平高效的关键环节。一方面,要优化政策激励导向,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升级、服务优化等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应健全高效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工信、网信等部门深化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全国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松绑减负。深圳市推出的“涉企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已惠及中小企业超过1.2万家。浙江推行的“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这些改革举措切实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活力。 时代大潮,奔流不息;改革发展,永无止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是实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让民营企业在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其潜能,为中国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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