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8-21
2025-08-2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财政部: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52
    记者2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
    在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分级推进实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地方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持续保障项目建成完工。对接近完工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研究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等,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在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方面,指导意见强调,依法履约按效付费,加强项目运营监管,推动实现降本增效,规范做好项目移交。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要按合同依法履约,将政府支出责任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政府方平等沟通、互惠让利,科学优化PPP存量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收益指标等要素,共同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持续稳健运营。(申铖)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