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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8-01
2025-08-0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型离岸贸易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10
    “新型离岸贸易”一词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相,被列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要理解“新型离岸贸易”,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离岸贸易”。在传统的离岸贸易里,中国企业作为参与方,也就是货物的供应方,通过开设在新加坡等地的离岸公司,将中国的产品“卖向全球”。
    专家表示,由于全球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企业需要跳出传统的贸易思维参与全球贸易。“新型离岸贸易”,主要指的是发展由我国境内的公司主导的离岸贸易,本质上来说,是中国企业从货物的供应方,变身成像新加坡等离岸经济体那样的服务角色,将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货物卖向全球。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称,实现从“买中国、卖全球”到“买全球、卖全球”的价值链跃升,这对我国提升对全球贸易资源的掌握能力,助力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离岸贸易”,最突出的一个“新”变化,就是角色的“新”。我们国家利用自贸试验区等经济区域,设立自己本土的“离岸公司”来主导离岸贸易的发展。
    李俊表示,过去是参与,现在是主导。过去我国是货物供应方,现在我国是离岸贸易价值链的主导方。
    它的“新”还体现在数字化、服务化的新趋势。新型离岸贸易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与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深度融合,实现了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拓展。此外,我国发展新型离岸贸易,一般需要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现代科技对离岸贸易业务真实性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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