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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25
2025-06-25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共筑政治生态基石

作者: ■姚玉珍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218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维度,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不仅关乎市场活力的有效释放,更是净化政治生态、培育社会新风的关键支点,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
    在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的进程中,其关键在于不断强化和完善制度建设,这不仅是确保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关键所在。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中,健康清朗的政商关系既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一重要论述为政商交往划定了清晰边界。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维度,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不仅关乎市场活力的有效释放,更是净化政治生态、培育社会新风的关键支点,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
用文化滋养厚植亲清政商土壤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推崇“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这种精神财富为我们今天构建政商关系提供了丰厚滋养。“亲”“清”二字,既是对传统文化中“君子之交”理念的传承,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
    北宋名臣包拯在端州任职期间,当地特产端砚是文人墨客争相收藏的珍品。面对商贾们“岁满馈砚”的惯例,包拯始终以“岁满不持一砚归”的操守划清“清”的界限,又以积极推动端砚产业发展,组织工匠改进制作工艺的实际行动诠释“亲”的担当。革命战争年代,为打破敌人经济封锁,方志敏主动与景德镇商会会长陈仲熙等进步商人建立贸易渠道,通过“赤白贸易线”为苏区输送食盐、药品等紧缺物资。当陈仲熙赠送布料给他夫人时,他立即策马追还并告诫“花钱买也是变相受贿”,树立了“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标杆。新时代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与企业交往坚持“清茶一杯谈工作”,既为企业排忧解难,又以“项目建起来、干部不倒下”的实践,树立了“亲”而有为、“清”而有度的当代典范。
    这些跨越千年的实践样本共同揭示:亲清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在于把握“亲”与“清”的辩证统一——以“清”为基,筑牢“不逾矩”的纪律防线;以“亲”为要,搭建“共发展”的信任桥梁。从革命年代“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铁律,到建设时期“公私分明”的准则,再到新时代亲清统一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在传承中创新政商交往规范。当前,我们更需要将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智慧转化为制度设计,让亲清文化既薪火相传,又历久弥新。
以问题导向破解政商关系困局
    当前,政商交往中还存在某些结构性矛盾,集中表现为“亲”“清”二维失衡。一方面,个别领导干部“亲”而不“清”,与企业交往中界限模糊,甚至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也存在“清”而不“亲”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为避免嫌疑而对企业正当诉求消极应对。这两种倾向都背离了亲清政商关系的本质要求。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权力清单制度执行存在“模糊地带”,为权力寻租预留空间;部分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同时,企业法治意识不足,习惯于“找关系”而非“找市场”。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系统施策、标本兼治,要在塑造领导干部价值观念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企业家要弘扬企业家精神,把守法诚信作为立身之本,把创新贡献作为价值追求。要大力弘扬“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洁文化,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政商良性互动。通过文化浸润、教育引导,使亲清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
靠制度创新规范政商交往边界
    在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的进程中,其关键在于不断强化和完善制度建设,这不仅是确保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关键所在。要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规范各部门职责,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减少行政干预,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要建立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明确禁止行为(如权钱交易)和允许活动(如政策咨询),并加强监督惩处。要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决策、执行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透明度。这些措施共同保障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在操作层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建立系统化的工作机制,重点从沟通、服务和法治三个维度发力:一是常态化沟通机制。除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外,可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同时要建立意见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办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规范化服务机制。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础上,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和时限承诺制。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审批服务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三是法治化保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同时要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以上机制创新,既能确保政商交往规范有序,又能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实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新格局。
    (作者系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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