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6-18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30日通道”开启医药产业新征程 |
|
作者:
■王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218 |
|
|
|
|
|
|
6月16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对于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反映了监管部门对创新药研发支持的持续深化,更将在诸多层面重塑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格局。 近年来,全球医药产业发展迅猛,创新药不断涌现。我国在医药领域也积极发力,力求提升创新能力,在全球医药产业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然而,创新药研发是一个漫长、复杂且高投入的过程,从药物发现到最终获批上市,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临床试验作为其中关键一环,审评审批的效率直接影响着创新药研发的进程。 此前,我国的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流程虽有一定的规范和保障,但在时间成本上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漫长的审评周期使得创新药研发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让患者迟迟无法受益于新的治疗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流程成了迫切需求。 征求意见稿中引人注目的是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审批这一规定。这一“30日通道”的设立,为创新药研发按下了加速键。相较于以往的审评周期,大大缩短了创新药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时间,有助于加快整个研发进程。 能够纳入“30日通道”的申请为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并且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国家支持的重点创新药,即获国家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政策体系支持的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重点创新药品种。这类药品往往承载着解决重大疾病治疗难题的使命,快速审评审批有助于其尽快进入临床试验,验证疗效,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入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儿童药星光计划、罕见病关爱计划的品种也在其列。儿童药和罕见病用药一直是医药领域的薄弱环节,由于患者群体特殊、市场相对较小等原因,研发动力不足。此次政策倾斜,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用药需求的关注,通过加速审评审批,鼓励企业加大对儿童药和罕见病用药的研发投入,填补临床空白。全球同步研发品种同样被纳入支持范围,这有利于我国医药产业更好地融入全球研发体系,提升我国在国际医药研发领域的地位,同时也能让国内患者更早地参与到国际前沿的临床试验中,有望更快地获得国际先进的治疗药物。 除了缩短审评审批时间,征求意见稿还对申请人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强化了申请人的责任。纳入“30日通道”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人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申报资料,证明已充分考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长单位的伦理审查、主要研究者能力和合规情况。这一要求确保了临床试验在伦理和专业能力上的可靠性,从源头上保障了临床试验的质量。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前,申请人需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合作,同步开展项目立项、伦理审查。这种前置合作与审查机制,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避免在审评审批通过后因机构方面的问题导致临床试验延误,提高了整体研发效率。申请人还须具备与申报品种研发风险相适应的研制环节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并承诺在获批后12周内启动临床试验(首个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这促使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更加严谨地对待风险,合理规划临床试验进度,确保获批后能够迅速开展试验,提高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 从产业发展的宏观角度来看,此次政策优化将极大地激发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以往,由于审评审批周期长、不确定性大,部分企业在创新药研发投入上有所顾虑。如今,“30日通道”的设立,将鼓励更多企业加大在创新药研发方面的投入。企业会更有动力去探索新的药物靶点、开发新的治疗技术,推动我国医药创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可能会将更多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到1类创新药的研发中,形成良性的创新循环。那些原本在观望的中小医药企业,也可能因为政策的利好,积极投身于创新药研发领域。这不仅有助于我国医药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还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本关注和投入到我国的医药创新产业,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 对于广大患者而言,这一政策优化带来的好处是直接且显著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目前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患者来说,新的创新药可能是他们重获健康的希望。对于癌症患者,新的靶向抗癌药物或免疫治疗药物的快速上市,可能会显著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对于罕见病患者,每一款新的治疗药物的出现都可能是改变他们命运的关键。政策的优化不仅加速了创新药的上市进程,还可能通过促进竞争,降低创新药的价格,提高药物的可及性,让更多患者能够受益于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 医药产业是一个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优化将不仅仅影响创新药企本身,还将带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在研发环节,CRO(合同研究组织)企业将迎来更多的业务机会。随着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增加,药企对专业的临床试验服务、药物研发咨询等需求也会相应增长,这将促进CRO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拓展业务范围。在生产环节,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企业也将受益,随着创新药研发的推进,对药品生产工艺开发、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需求将促使CDMO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能扩充。医药流通企业也将因为更多创新药的上市,优化自身的配送网络和服务模式,提高药品配送的效率和质量。这种产业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医药产业生态系统,提高整个产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