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11
2025-06-1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直播电商监管办法拟出台向社会征求意见

旨在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12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市场监管总局10日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情形,通过适用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新设处罚条款,明确了处罚依据,增加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相关内容,尽快出台实施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赵文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