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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天津市工商联:

加快推动政策出台,赋能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91
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表决通过的消息一经发出,迅速引起天津市广大民营经济人士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天津市工商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多措并举,抓实抓好民促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持续跟踪关注 共促法律出台
    在民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天津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娄杰先后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在全市工商联系统收集意见建议,切实将民营企业真实呼声、意见建议收集上来、报送上去,累计向司法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1条总体意见、13条原则性意见、38条具体修改意见。
    其中,突出“促进”概念、界定“民营经济”内涵与外延等建议在民促法中得到体现。与此同时,天津市工商联通过多种渠道呼吁天津市及时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多次在市委、市政府协商座谈会上建言献策,积极推动条例制定工作。
    民促法公布后,天津市工商联班子成员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领学促学,加深对民促法立法初衷、核心要义的理解,联系民促法的具体条款与实际工作场景,进行交流研讨,统一思想共识。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商会基层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对民促法进行专题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广泛宣传动员 加强宣讲解读
    天津市工商联在机关醒目位置张贴民促法宣传海报,引导党员干部及时收听收看新闻媒体报道,进一步政治站位,激发学习宣传民促法的工作动力。第一时间向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发出号召,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热议讨论民促法,所属商会会长和企业家踊跃反馈学习体会和思想感悟,切实展现了天津民营经济人士坚定的信心和振奋的精神。
    天津市工商联发挥官网、官微作用,开设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专栏,截至目前,已发布民促法宣传解读类文章50余篇,刊发民营经济人士学习民促法合集10期。
    同时,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座谈会,娄杰作主旨宣讲,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郝磊,以及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霞作分享解读,引导民营企业家深刻领悟党中央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联合市青年联合会、市律师协会举办“振民营经济、促青商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分享交流会,为市区两级青年商会企业家代表进行宣传解读。组织参加全国工商联德胜门大讲堂,将参会范围扩大到全体市工商联执委和机关党员干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宣讲解读民促法,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贡献更多力量。
研究贯彻举措 履行法定职权
    民促法第七条对工商联的职责任务进行专门论述,从法律上明确了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职能。
    目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天津市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工作方案》,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推动各区、各部委办局面向基层和民营企业开展民促法的学习宣贯工作。统筹全市宣传力量,分层次、分角度开展民促法的宣传报道。利用召开会议、走访调研、举办讲座等时机进行集中宣讲。
    下一步,天津市工商联将持续加强民促法的宣传解读,运用创新大讲堂、送政策进企业调研服务等活动载体,加强思想引领和宣传宣讲,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切实加强为企服务和议政建言,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积极推动企业合规和商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深化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民营经济水平,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的广阔空间。(席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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