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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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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红利转化为新生代企业发展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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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扎根科技时代西安沃土的新生代企业家,我深感这部法律既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心丸',更是新时代企业家担当使命的'路线图'"。西安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长、陕西江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礼如是说。 王文礼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明确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明确提出"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原则性表述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化,彻底消除了民营企业家对"身份认同"的顾虑。并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和法律依据。 "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外各类经济组织均可平等进入,这将有效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对于像江豪集团这类致力于新能源利用与新材料融合的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中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王文礼回顾,2024年,江豪集团下辖全资子公司与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华夏银行为江豪集团提供包含供应链金融及科技金融在内的综合金融授信2亿元,其中集团下辖科技型子公司享受到了低息、信用形式贷款,"通过亲身体验金融机构因法律推动而建立的'敢贷、愿贷、能贷'机制红利,我深刻认识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并实现了从'文件红利'到'法治红利'的转变,企业能将刚需资金投入到刚需技术研发和建设中。" 作为刚刚连任西安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的会长,王文礼在商会工作中曾遇到会员企业因厂区土地权未落实而影响发展的情况,最后通过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解解决问题--"这一过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相当于为民营企业装上了'法治导航仪',让我们新生代企业家能够心无旁骛谋发展。" 在王文礼看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他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具体条款与商会的新生代企业家诉求一一对照后,能够愈加清晰明确商会当下和未来的工作方向。 "在法治教育维度,我们将打造'新生代大讲堂'法治专场,邀请法学专家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亮点条款;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企业合规管理实务'讲座,帮助解答科技型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合规等问题。这些举措不仅能帮助企业吃透法律条文,更让‘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成为新生代企业家的共同价值追求;在创新服务维度,我们以商会《“服务专精特新助力企业发展”政策汇编》为基础,通过会员自研管理软件‘新e代’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会员企业更快、更便捷地获得相关认定和政策申报;在科技创新维度,我们将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会员企业与科研机构对接合作,帮助企业争取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的机会,利用好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我们还将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投资信息和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现更好发展。”王文礼认为,法治强则国家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开辟了更广阔的舞台。尤其作为新生代企业家,既是法治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要在法治轨道上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在中国式现代化篇章中,书写新生一代企业家的法治担当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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