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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15
2025-05-15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商会名誉会长、泰宁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钟阳君:

“平等保护”有了切实法治保障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75
    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法律形式确立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保障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并通过法治手段促进其健康发展和权益保护。
    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专项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写入“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巩固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成果。通过将党中央的政策方针转化为法律条文,为民营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预期,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准入、融资困难、权益保护等痛点,以立法形式回应企业和公众的期待,提振发展信心。
    针对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金融机构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应当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同时强调,金融机构违反与民营经济组织借款人的约定,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营经济组织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就意味着,“平等保护”不是空话,而是有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作为年轻一代企业家,我将坚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指引,围绕国家战略大局,坚守主业、专注实业,铆足干劲、勇毅前行,把企业做优做强,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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