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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14
2025-05-14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福建闽侯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法治护航,深化落实惠企安商行动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25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深福州法院惠企安商行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委统战部、闽侯法院、闽侯县工商联在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侯官园区)联合开展惠企安商司法服务周暨“法护企航·商和首邑”主题活动。
    活动发布《闽侯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揭牌成立“商和首邑会商厅”,并为新选聘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闽侯县委统战部、闽侯法院、闽侯县工商联签署《“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运行机制》,闽侯县总商会、青商会、建材商会、大湖商会、青创会、新阶联代表签订《“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合作框架协定》。
    面对商事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的新态势,闽侯法院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为要、诚信为基”理念,以真正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打造“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通过单位联盟、人员联聘、机制联动、调解联合、数据联通、品牌联创,在“非诉挺前、分层递进、诉讼断后”的一站式解纷体系中,创新完善“商会调解+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商人纠纷商会解”多元解纷新格局。
    联盟坚持把商会调解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围绕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召开法商联席会议、纠纷排查会商研判、法律体检预警提醒、法治宣传联动协同等方式,创新典型案例、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举措,不断促进涉企高发共性法律问题、商事风险的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商事纠纷“调处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
    活动结束后,闽侯法院围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特邀调解员集中培训,并向联盟商会移交了第一批委托调解案件。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落实惠企安商行动,发挥“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优势作用,以共治凝聚合力,以法治护航发展,让企业更有信心、更有活力、更有保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闵丹丹赵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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