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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以法治稳定性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确定性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举办民营经济促进法座谈会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06
    【本报讯】近日,由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主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座谈会在京举办。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主持座谈会,部分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企业家代表出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信心具有深远意义。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尚吉永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制度性突破、权益保障升级、发展环境重构等3个突出特点,推动法律落到实处,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加快细化配套措施,增强政策可操作性;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在人工智能和第四次工业革命大潮推动下,民营企业自主决策、自我激励的良好优势,与全球市场经济兼容性、时代发展机遇相碰撞。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恰逢其时。“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和热点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给予了回应,做出了相应规定,是民营企业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为有关部门制定民营经济相关政策、从事司法行政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滕泰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承载着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不仅为民营经济注入了制度性动能,更彰显了中国以法治稳定市场预期、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坚定决心。李志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听取各行业、各领域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企有所呼、法有所应”的良性互动。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曲越川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依法平等开放,释放了公平竞争的红利,这意味着,未来民营经济将有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峰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度刚性与执法温度并重,首创企业家权益保护专章,筑牢了人身财产“防火墙”;细化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划出了财产权“安全线”。
    针对法律实施环节,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建议,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法治效能。(李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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