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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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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并购公会会长、尚融资本创始及管理合伙人尉立东: |
共同打造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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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正当其时。正如有学者所言,民营经济促进法最核心的关键词是“信心”。信心从哪里来?一方面是“守住底线”,另一方面是“提高上限”。 在“守住底线”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确保民营经济的公平竞争地位和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要求行政执法、调查等活动应避免或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处罚方面做到对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性质组织同等实施,充分实现在法治领域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在“提高上限”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载入“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章节,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引导民营经济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研发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让民营经济真正实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安心启航,稳健腾飞。应该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我们长期求索的民营经济促进措施落实到制度层面、提升到法律高度,实现从政策引领到制度保障的飞跃,是我国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的旗帜和标杆。 从市场准入维度审视,尽管多年来“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但民营企业在部分领域,尤其是一些关乎国计民生、具有较高行业壁垒的关键行业,仍遭遇隐性门槛。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外,所有经营主体一律平等准入,以清单形式细化准入范围,消除模糊地带,并配套出台严格的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让民营企业拥有广阔驰骋空间。 融资困境,是横亘在民营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座大山。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偏好与传统评估模式,往往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惜贷、慎贷。在法律框架构建中,需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内部风控机制,针对民营企业特性创新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多元化模式;同时,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从法律层面保障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畅通,为其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 此外,将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与信用修复纳入民营经济促进法意义重大。合规建设助力民营企业筑牢内部风控,适应市场规范,提升竞争力。而信用修复为一时失足企业重启发展之门,避免因单次失信被市场永久摒弃,二者入法给予民企正向引导,激发创新活力,保障民营经济稳健、持续前行。 在“服务保障”章节中加入商会职能,明确商会在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培训服务、行业自律、权益维护、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职能,如“商会应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信息咨询服务”等,以法规形式保障商会作用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下一步,全联并购公会将遵守法律,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法律服务的整体合力,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实的法律“防火墙”,积极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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