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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4-23
2025-04-23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助力民企发展,促进充分就业

作者: ■何翠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76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要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近日部署在全国开展2025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重点服务民营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求职人员,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持续开展。
    据了解,此次活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企业享受相应政策;同时组织特色招聘,灵活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分类开展求职招聘供需对接,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充分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当前社会特别关注的话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围绕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针对群团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分类提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报告提出,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支持力度,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就业是民生之本。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4》,到2023年底,城镇私营单位的员工总数已经达到3.06亿人,这些人主要是小微民营企业的员工;另外还有1.64亿人属于城镇非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中的民营企业员工数量为8900万人;整个民营企业的就业人数就达到了3.95亿,占了城镇就业人口的84%。助力民企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是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向。
    助力民企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既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也激发了民企的活力。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就业吸引力不足,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就业激励措施还难以落实到位、规范化管理还有待继续提高等。服务月活动既能够帮助民企享受相应政策,也可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助力民企与就业市场对接,激活民企与社会就业活力。人才、创新、人力资源的支持,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笔者认为,应多举措促进民企就业吸纳力潜力,不断提高民企就业吸引力。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城镇调查失业率稳中略降。但3月份,全国城镇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劳动力失业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有专家呼吁,应加大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力度,增加民营企业就业吸引力。更有专家建议,在将未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业保障的同时,为选择民营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5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一举措不仅可以显著提升民企就业吸引力,还有助于刺激居民消费和民间投资。
    持续推动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是政府政策层面的支持,但从企业、就业者角度,仍需更多激励措施,如加强普通院校对职业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指导等,加强校企职业教育与人才合作,发展订单式培训、订单式培育、订单式教育等,进一步促进企业与就业市场的紧密结合。当然,就业服务行业也需要切实可行的政策支持。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职业培训补贴如能精准到每个人,将极大激发人们学习与职业提升与转型的动力,学习型社会将逐步兴起,各种职业培训也将真正地沉淀成长为新型服务行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如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等尤为关键。与此同时,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共建校企互通的有效平台等也是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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