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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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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
善解“疙瘩”化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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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梅兰黎鹏昱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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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资源、聚焦服务,积极发挥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促进"两个健康",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西省新余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余市总商会调委会”)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聚焦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积极发挥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有效解决争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促进“两个健康”,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余市总商会调委会成立于2024年4月,现有调解员22人,其中专职调解员3人,兼职调解员19人。近日,新余市总商会调委会入选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名单。 加大机制保障,培育调解力量 新余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突出“立足商会、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制定调解规则,优化组织架构,由市工商联(总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调委会主任,班子成员任调委会委员,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商会会长、律师顾问等任调解员,把商会调解工作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 同时,指导所属县(区)和基层商会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拨付3家工业园区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5万元、2家乡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万元的经费补助,发挥园区协会服务企业一线和乡镇商会协同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与经验,打造商会调解全新品牌。 目前,已指导成立商会调解组织8家,全市初步建立市、县、区基层商会三级商会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如水北镇习家村和邓家村存在山地纠纷,两个村一度关系紧张。水北商会派原常务副会长习润根主动找到两个村小组负责人,调解矛盾纠纷。经过商议,他先后斥资50万元租下“纠纷之地”,又投入资金发展铁皮石斛产业,带动两个村1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将“纠纷之地”变成“发展高地”。 促进诉调对接,提升工作效能 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指导全市各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在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上注册,县(区)总商会与同级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法院涉企调解案件由各级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考虑案件性质、企业及负责人属地情况等,由本级或分配委派基层商会调解。 其中,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驻地渝水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统筹法院管辖区内渝水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余高新区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余经开区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余市水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集中受理并委派调解,确保机制高效落实。6月份建立机制以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受理涉企民事纠纷案件63件,其中本级受理48件,委派下级商会调解组织15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27起,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加强工作联动,提升服务水平 新余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资源、聚焦服务,将工作力量下沉服务企业一线,具体指导全市工业园区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积极开展法律维权、法治宣传、企业合规建设等工作,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企业风险及时提醒,引导企业完善合规制度,加强法治民企建设。 邀请资深退休法官设立工作室,对各级商会调解组织挂点联系,并与渝水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商会调解员培训,提升商会调解员素质与调解水平,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更加良好的服务环境。 比如,新余高新区某上市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合同纠纷增多,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公司纠纷案件7件,调解成功6件,帮助该企业有效化解矛盾争议,减轻企业诉累,得到企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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