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1-15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打破“仅退款”僵局需要电商有所担当 |
|
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17 |
|
|
|
|
|
|
近日,快手电商发布公告称,因业务内容调整,经平台综合考虑,决定废止“退款不退货服务”。 这是国内电商平台在尝试“退款不退货”服务(以下简称“仅退款”)遭遇个别买主恶意滥用后的选择。不同的是,与天猫等主流电商采取的措施不同,快手电商选择的应对措施却是废止。这就难免让人思考,“仅退款”服务真的没法做下去了吗? “仅退款”服务是国内电商平台在进入激烈的存量竞争后,提升服务的尝试,由于各大平台陆续推出这样的服务,遂成国内电商行业新标配之一。然而,原本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这项创新服务,在运行中却滋生了被恶意滥用的现象,成了一些无德之人“薅羊毛”的捷径。虽然恶意占便宜的数额不是很大,但对一些小商家来说,频繁遇到就会难以承受,且维权很困难。利用电商便利交易规则来薅羊毛,这样的行为完全违背诚信交易的商业准则,对网上交易环境的破坏作用很大。 诚然,类似快手这样的选择毕竟还是少数,一些主流电商正在修改交易规则,扩大了商家对恶意退货的鉴定权限,扩大了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决定是否同意“仅退款”的适用情形。 但这样终究也不是治本之策。如果将鉴定权限过多甚至完全赋予商家,等于取消了“仅退款”这项服务,事情又回到了原点。于是,更多电商并不降低买方“仅退款”的难度,而是赋予被薅羊毛的商家以投诉机会。似乎能亡羊补牢。 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些中小商家反映,真要向电商投诉,成功率很低。一些商家表示,他们都曾尝试过多次申诉,但多次没有反馈,或者不予以通过。此外,电商平台设置了时间限制,最短的只有48小时,稍长的也就72小时。如果商家在48或者72个小时内无法与提出“仅退款”的消费者达成一致,平台会先支持消费者“仅退款”诉求,商家有诉求需要向平台举证。 大多数争议的结果是商家只能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在所有的“退款”订单中,所有的费用平台都照扣不误。 如此一来,事情就很可能陷入僵局。“仅退款”成了电商平台为了流量而对买方的一边倒。这完全与平台的中介角色的宗旨相悖。电商原本是靠交易流量吃饭的,而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一旦不能获得公平对待,势必会用脚投票脱离市场。既然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服务是为了促进交易,自己的营业额是建立在买卖双方的交易额上,那就不能只想着自己净赚而对商家的基本利益受到损害隔岸观火。既然电商平台不愿放弃“仅退款”这个标配,要靠这个标配招揽生意,而且电商平台又不能过滤掉恶意买家,那就要有一点担当,承担一些风险。 具体而言,就是电商平台要承担买方滥用“仅退款”权利后对商家造成的损失,或者赔偿商家损失,或者代表商家向买方追讨损失。总之,不能让商家承担由平台规则带给他们的利益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商家,才能使自己在交易双方中真正处于公正第三方的地位。 “仅退款”服务既然有着良好的初衷,且在实践中也确实有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因此,电商行业就不要因一点困难就停止创新。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对坚持初衷的电商而言,还要换位思考,要站在交易双方的位置思考解决之道,该由自己担当的时候就要勇敢站起来,用自己的担当化解困局。给别人找出路,其实也是为自己修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