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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1-20
2024-11-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重庆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召开“司法护企”座谈会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58
    【本报讯】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召开“法治护企”座谈会,举行“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授牌聘任仪式。重庆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蒋定平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殷洁出席并讲话,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商协会代表以及相关市级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分析了新时期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新形势,并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均对新时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市司法局牵头系统梳理形成了执法监督的组织、规范、实施、协同、数字赋能“五大体系”,正在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改革。
    会议通报了当前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随着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改革、涉企行政执法等多项改革的不断深化,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如创新构建“综合查一次”场景,减少涉企检查频次20%;45个行业(领域)完成裁量基准制定或修订,实现裁量基准100%全覆盖;构建涉企行政执法效能指标体系,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全国首创涉企行政复议“三跨三办”增值化服务改革,为企业挽回损失1.35亿元;开发全市统一“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数字赋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执法扰企、不文明执法、执法意识不强等情况仍然存在,与新时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企业群众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企业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政府执法理念、政策法规向企业群众精准传达,把企业诉求及时反馈给政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提供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的扰企执法、创收执法、不文明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建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络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机制,联合出台《重庆市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12条举措》,协同选设“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10个、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
    (郭严祥 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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