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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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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亟需强制性“新国标”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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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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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新国标”在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等方面作出改进和提升。这次新修订的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然而,伴随其数量激增的是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22年全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超速行驶引发的占比高达35%,造成人员伤亡。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2021年有1.8万起,2023年增加到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 在此现实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亟需强制性“新国标”护航。与现行标准相比,这次新修订的标准做了以下优化和改进。首先,在防范火灾方面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塑料件占比、整车唯一性编码和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其次,在解决交通隐患方面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功能,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增加了非法篡改的难度。 值得关注的是,“新国标”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比如,将使用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由55公斤提高至63公斤,使用锂电池的维持不变,让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更好满足消费者正常的续行需求。同时,为提升产品实用性,“新国标”不再强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而是由企业根据车型设计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配备该功能,这不仅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车型选择空间。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应在安全和便捷中取得平衡,即在保证安全的同时,符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也可以减少消费者对标准的抵触,促进“新国标”的落实。比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被很多人认为“骑自行车都比这快”,尤其是对送外卖快递等需求者来说,他们需要更快的车速,而这一限制不仅降低了车辆的实用性,现实中还往往会被非法破解。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强制实施的,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促进“新国标”的落实,需要生产企业、销售商、市场监管等主体强化协同执行。相关部门已明确,自“新国标”发布起,将给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来设计、生产符合新标准的产品。此外,还将多给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这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需求,有利于经营主体完成新旧标准在执行上的衔接,也为“新国标”顺畅实施创造条件。 综合来看,无论是安全方面的标准优化,还是实用性方面的标准改进,都是为了让电动自行车骑行更安全、发展更规范。正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正式发布之后,将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便利消费者使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改善主动安全性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期待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生产企业、销售商以及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新国标”的实施,不断完善相关治理体系,让电动自行车走好“安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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