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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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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迎来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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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翠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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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包括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安全底线等十部分,分为40条具体措施。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重点举措》在现有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 其中,在完善市场秩序制度方面,提出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这意味着饱受诟病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将迎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笔者关注到,近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也推出了帮助和服务各类经营主体的专项征集,关注当前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助力各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此举可谓积极聚焦并回应了当下热点。 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经发布也引发广泛关注,据该《指导意见》,实施罚款要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有评论指出,这一条款呼应了民间的痛点和困惑,十分提振人心。特别是“小过重罚”现象,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必将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对营商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如何依法纠正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表示,将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在设定罚款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设定罚款。 同时,在实际操作层面,《重点举措》提出,在行政执法中,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行政处罚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等等。 对企业乱收费既加重企业负担,又损害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此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深入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为止共检查各类单位4.48万家、立案1253件,督促退还违规收费3.93亿元。近些年国家采取高压态势打击违规收费现象,但乱摊派、乱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可见,应加大整治和监督力度,并构建治理长效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从根本上激活企业发展动力,涉企违规收费即便是少数现象,但是在影响企业发展信心方面也会有放大效应。期待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抓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监督实施,同时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用法治治理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降低企业的负担,减少不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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