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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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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码 |
最高补贴2万元 |
作者:
【记者祝凤岚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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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2万元、报废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1.5万元。相比今年4月发布的首轮以旧换新政策,此次补贴标准大幅提高。 《通知》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而今年4月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上述两项补贴标准分别为1万元和7000元。 除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外,此前已发放的补贴申请还可按新标准补齐差额。《通知》要求,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条件和实施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协同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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