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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7-17
2024-07-17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佳木斯市工商联:推动成立小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10
    日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商联在人社部门配合下,指导所属市小微企业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创新机制,开辟通过发挥商会行业公信力推动会员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路径。
    据佳木斯市工商联主席刘学东介绍,该举措有效提升小微企业依法用工和防范化解劳动风险能力,维护经营主体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佳木斯市工商联尝试多种途径为会员企业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
    在一次联合调研中,人社部门提出,可否和工商联一起,探索在商会体系中推动协商调解、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商会组织的行业属性,向行业组织延伸。经过协商,决定率先在佳木斯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市小微企业商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工作。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佳木斯市小微企业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吸纳1名专职律师担任调委会委员,配备9名专兼职调解员,依靠商会会员企业之间的凝聚力,着重发挥商会理事会在会员企业中的公信力,为会员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咨询和调解服务。
    “调委会成立后将依托商会发挥作用,在积极调解争议纠纷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培训、咨询等服务,推动小微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充分发挥律师委员、分会调解员的作用,推动劳动用工领域的合规咨询及指导,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通过整章建制推动用工规范化。”刘学东表示,下一步,佳木斯市工商联将继续配合市人社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部门,指导小微企业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通过咨询解答、释法说理、劝解疏导达到促成和解的目的,真正把劳动争议吸附、化解在商会内部。(姜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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