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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4-30
2024-04-30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苏推动合规建设嵌入企业发展全流程

作者: 【记者庄道秋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4月28日,江苏省工商联举办“建设法治民企、厚植文化根基”——民营经济人士新《公司法》学习宣传活动。
    江苏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晓林出席并讲话。他指出,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全省有近400万家民营企业,主要以公司的组织形式存在。新《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是当务之急。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董监高人员责任等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对现存的公司,以及公司的投资人、管理人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法律指引。组织新《公司法》学习,是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增强企业经营合规意识的重要举措。省工商联从去年开始,在积极参与推进刑事合规改革的基础上,全力支持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内民营企业自主合规建设。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顺应形势,主动学习,加强研究,结合实际,完善治理结构,把合规建设嵌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人员、全要素和全流程。全省各级工商联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治培训形式、丰富法治培训内容、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要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将会员企业合规建设纳入商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重要内容,探索在商会内建立合规组织机构,推动将合规要求纳入商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张丽主持活动。江苏宁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瑞应邀以《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应对》为题作授课辅导,围绕新《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和重点内容,从修订背景、十大修订要点、对公司治理重大影响、企业应对建议等四个方面,结合现实案例,对新《公司法》进行深入解读。活动现场,徐瑞还就如何落实股东出资等新要求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此次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江苏省工商联机关设主会场,各设区市工商联设视频分会场。江苏省、各设区市工商联相关部门同志,省民营企业文化委会员全体成员,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省中小微企业联盟以及各设区市民营企业家代表,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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