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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4-16
2024-04-16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青海探索建立民企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

同时进一步扩大全省商会调解组织覆盖面

作者: 【记者傅春荣西宁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04
    为进一步依托“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推进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走深走实,青海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于近日共同召开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动员会。青海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广君、省律协副会长姜有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祁增仓出席会议,部分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代表和律所代表近40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青海省工商联、省律协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工作方案》,商会代表、律所代表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法律服务和商会调解工作的情况,并对青海省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进行了讨论和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青海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总结经验、推陈出新,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这是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实践总结,是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的创新之举,也是实现民营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双赢的现实举措,对提高青海省民营法律服务水平和法治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议就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为法律服务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有效提高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覆盖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商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把此项工作宣传到广大民营企业中去,争取广大民营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法律服务联络员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三是主动靠前作为,逐步扩大法律服务工作延伸效果,省工商联、省律协要协同发力,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服务清单,强化督导检查,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成效。
    会后,为切实加强青海省商会调解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省工商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作用,青海省工商联召集西宁市城北区9家商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城北区9家商会调解组织进驻城北区人民法院“商会调解室”事项。会议研究决定由9家商会分别指派商会调解员在城北区法院驻点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尚未成立商会调解组织的青海省宁波商会和青海省临沂商会,应加快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全省商会调解组织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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