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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南商事调解中心努力实现“定分止争”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49
    近日,重庆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进一行人到江南商事调解中心,对商事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市工商联法律部相关负责人,南岸区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刘麟陪同调研。
    王进一行人参观江南商事调解中心云上共享法庭、江南商事调解委员工作室,观看调解中心展板、调解文化展示墙,听取江南商事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商事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据刘麟介绍,江南商事调解中心是南岸区工商联、区人民法院倾力打造的创新型商事调解组织,调解中心充分利用专业化优势,积极拓展案源,区工商联也将动员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调解中心的优势,实现“定分止争”。
    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中心要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选择调解、信任调解、认同调解。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对一些经典调解案例的宣传。在市场化运作方面,可以与重庆市各商会达成合作,共同成立调解室,并积极参加全国商会调解现场会等活动,实现合作共赢。
    王进对江南商事调解中心在与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调解诉求对接机制、调解力量的壮大、调解案件的增多、调解效能的逐步提高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商事调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调解成果,不断推动商事调解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吸收有经验、有威望的商会领导、民营企业家等人才,不断扩大调解员队伍;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平台,大力宣传商事调解的优势以及典型案例;商事调解要聚焦重点、难点,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调解质量和效果,打造商事调解特色品牌,为南岸区营商环境注入活力。
    江南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于2020年12月,是一家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商事调解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南岸区工商联,业务指导单位为南岸区人民法院、南岸区司法局、南岸区人社局。调解中心具有社会公益性,按照低价有偿原则为民营企业提供商事纠纷调解服务。目前,江南商事调解中心已聘任57名调解员,均是从退休法官、执业律师、仲裁员、公证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劳动争议调解员中遴选聘任,具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当事人争议经江南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辛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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