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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依托异地商会搭建 平台化解矛盾纠纷

——柳州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37
    柳州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会调解委”)于2020年9月成立,是经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备案的人民调解组织。
    作为一家异地商会,柳州市福建商会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联和鱼峰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在团结会员企业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调解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搭建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保障和激发会员企业的创业活力,有力促进商会的全面建设。
    政治建设好。商会调解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把自治区、柳州市工商联的各种指示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到商会调研都给予肯定。
    制度机制完善。按要求规范设置调解组织名称:柳州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规定悬挂调解标识,在工作场所外和调解场所都分别悬挂有商会调解委标牌、标识,使人一目了然;按要求制度上墙。将调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工作人员等全部上墙公示,并建立接待受理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保证商会调解工作有章可循。
    专业程度高。组织健全。商会调解委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还配备了一名副秘书长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聘请了两名律师担任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商会了解情况,解答问题。积极组织调解员参加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组织的培训。调解成功率高。近年来,商会调解委共妥善调解矛盾纠纷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调解案件标的总额达6000万元,商会凝聚力不断得到提高。
    服务能力强。商会每年在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上,请法学专家、律师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宣传等预防工作。
    2022年先后两次请鱼峰区司法局负责人和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对来访接待受理力求规范,业务流程标准化。
    2023年初,商会还利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到商会开展法官“三进”活动的机会,与法官探索开展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工作等问题,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基础保障有力。商会调解委基础设施完善,有稳定的调解经费来源,有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照相机等办案办公设施设备,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在线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有力保障,为商会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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