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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1-18
2024-01-1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三部门发文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6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提高预算资金收缴入库效率,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
    据介绍,针对近年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费业务需求逐渐增多的趋势,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跨境税收缴库退库业务范围,扩大到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各项税费款项缴纳,以及相应税收、非税收入退库业务。
    通知明确了不同方式下跨境税费缴库退库的业务流程、账户使用方法、信息申报要求等,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币种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完善了制度依据。
    通知要求,经收跨境外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应当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经收跨境人民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所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能力。
    三部门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区协同配合,切实保障跨境税费资金安全、及时缴库退库,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吴雨陈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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