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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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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条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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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江苏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是瞄准当前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制定"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在具体内容上,包括4个方面20条举措。 在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方面,《若干措施》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外部环境。 在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方面,《若干措施》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帮扶上解渴,宁可"要素等项目"、不可"项目等要素",确保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适度倾斜。 在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发展方面,《若干措施》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真正点燃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 在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方面,《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4个方面20条举措中,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都有所回应、提出了路径举措。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一些指标性的要求。比如,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提出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机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达到80%,下大力气积极支持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我们还将强化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落地成效的评估督导,真正把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切实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省工商联将按照有关要求,立足新时代工商联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工作。”江苏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熊杰在发布会现场接受媒体提问时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始终让民营企业家坐前排、站C位,为民营企业家雪中送炭。 扬州市工商联主席戴凌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若干措施》首先是“优”,从投资领域、行政服务、监管优化、清欠账款等方面优化企业的服务环境。其次是“实”,从金融、土地、用能、环境要素赋能民营企业发展。第三是“新”,确立了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民营发展所需的创新环境上,在资源共享,企业转型提升上赋能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建立新兴产业体系。第四是“稳”,从保护民营企业的法治营商环境,从政策的连贯性上稳定民营企业的发展预期。 南京市宜兴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书记柳国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商会将组织政策宣讲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会员解读政策。 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站上9万亿元台阶,其中,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1400万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3.9%,是外贸稳中提质的关键力量。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江苏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在稳增长、促转型、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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