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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11-22
2023-11-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公共车辆电动化为产业注入新活力

作者: ■王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59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我国推行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布局已久。2009年,国家四部委共同启动“十城千辆”示范运营,开启了公共领域电动化的尝试。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到,到2035年我国公共领域用车将全面实现电动化。今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试点期为2023—2025年。
    此次《通知》的出台,成为落实上述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据了解,当前新能源汽车以家用车为主,商用车公共领域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城市,例如北京大概有一半以上都是电动公交车,但其他中小城市还相对较少。当前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整体渗透率为10%左右,与新能源汽车整体市场渗透率超30%相比,仍有较大空间。
    《通知》摒弃了以公交公司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改为以城市为发展主体,以城市为主体发展公共领域电动化汽车示范效应远大于其他模式,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大有裨益。同时,在“双碳”大背景下,提出建设15个试点城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开展试点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应用。
    此次试点城市全面电动化的公共领域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预计在2年内,15个城市将在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超60万辆;建设公共充电桩超70万个,换电站超7800座。这是国家从政策层面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举措,意味着我国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步伐提速。
    显然,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增长蓝海,汽车工业作为一个链条很长的产业,上下游遍布无数的经营主体,《通知》无疑给汽车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会给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为了让《通知》更快更好落实,笔者认为,各城市要立足当地发展实际,不能急于追求数量上的提升,需要不断总结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紧密结合当地公共领域实际需求,完善电动汽车产品供给以及配套产品供给,避免“买得起用不起”和“配套产品难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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