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11-03
2023-11-03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三个“转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78
    今年4月19日,申请监督人马某认为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其与毛某、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存在超期立案,要求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监督。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三个“转变”,有效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从就案办案到科学办案转变。该案被申请人毛某系贵州某公司法人,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不景气,又被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成为失信人员,后因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欠款一拖再拖。
    从依法监督向能动履职转变。承办检察官分析并告知马某某如继续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僵持近二年的民事借款执行纠纷最终以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检察机关主动化解当事人心结,马某放弃在县人民法院对与毛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剩余款项的执行申请,消除毛某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自愿给毛某减免4500元。(韦英龚超)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