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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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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主动”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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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以主动作为、主动延伸、主动联系、主动宣传等“四个主动”,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仅去年以来,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共80余件次,实现“四大检察”监督全覆盖。 主动作为,助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成常态。石阡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健全司法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针对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办案部门转变思路,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要求监督转变。 主动延伸,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细化列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的范围,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监督范畴。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学习,使各业务部门更好地掌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以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具体范围,进一步做细做实人民监督工作。 主动联系,拓展人民监督员联络渠道。建立“人民监督员联络群”,进一步拓展联络渠道,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送达相关报刊,加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了解。突出重点,借力外部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重点工作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主动宣传,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影响力。依托院“两微一端”,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生动呈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同时,在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由人民监督员强化对涉案人员遵纪守法教育,从第三方角度开展释法说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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