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3-10-11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规范细化减持行为 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
|
|
|
|
|
|
根据上市公司信披数据统计,2023年9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人减持金额合计约14.7亿元,涉及112家公司;增持金额合计约3.2亿元,涉及77家公司。增、减持金额相抵之后,净减持金额11.5亿元。 近一个月,减持成了A股监管的一个热门关键词。在《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发布满月之后的9月2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前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监管要求进行了细化,确定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执行标准。《通知》更严更细地规范了股东减持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减持操作中存在的漏洞,优化调整了不得减持的情形。 在过去,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董监高往往会依据内部消息间接地操控公司股价从而进行频繁减持以获取超额收益,一些大股东往往会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过滤,推迟不利消息发布。更有甚者,一些大股东为了规避上市之后一年禁售期玩起了“变相”减持套路,集体将自己做空,在上市首日就将股票“借”出去,大量抛售融券,即使不减持也可以赚得盆满钵满。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利的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职责本应是专注于企业的业务和运营,借助资本市场的资金来帮助企业获得更好发展,但如果把心思用在各种复杂操作套利上,则违背了企业上市的初衷,进而影响投资者信心,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公开、公平、公正”是A股市场长期健康运行的基石。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股份减持行为十分必要,不仅可以有效减少股价短期异动,促进A股市场优胜劣汰,也能促进上市公司董监高更为专注公司业务,改善公司盈利能力。需要明确的是,《通知》并非禁止或限制股东的正当减持需求,而是综合考虑了减持行为和市场承受力之间的平衡,有助于实现大股东的短期利益与中长期利益、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有机统一。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