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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10-09
2023-10-0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3号)要求,经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拟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32个、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10)58050859传真:(01058050582电子邮箱:qlhybzzc@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全国工商联组织建设部
邮政编码:100035
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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