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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9-11
2023-09-1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疆搭建“检察院+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4
    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落实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关于加强民营经济保护的安排部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的有关要求,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与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沟通联系机制》。
    按照“联系机制”,工商联和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过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工作协同,从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发挥工商联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民营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二是与工商联检察机关及时共享涉民营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例、执法司法标准以及调研成果,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针对性地推进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三是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合力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诉讼矛盾,减少对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的负面影响。
    “联系机制”今后将指导新疆全区各级工商联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信息共享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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