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8-24
2023-08-24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泰兴企业家日”设立

作者: 【记者庄道秋通讯员陈晖泰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50
    近日,江苏省泰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泰兴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泰兴企业家日”。
    近年来,泰兴市围绕促进“两个健康”、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推进“泰省心”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和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对标一流、久久为功,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连续多年列全省县(市、区)第一方阵。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坚定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增强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截至今年7月,泰兴市共有269家民营企业获评国家级高技术企业(有效期内),25家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6家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获评单项冠军制造示范企业。
    泰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翁进表示,“泰兴企业家日”的设立进一步弘扬了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崇企业家、关爱企业家、呵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和崇尚创业、鼓励创造、尊重创新的良好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提振企业家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泰兴市工商联将以“泰兴企业家日”设立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护商、助商、安商”的社会氛围,营造开放公平、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让更多优秀企业家投资泰兴、安家泰兴、乐享泰兴,推动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