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8-11
2023-08-1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反催收”黑灰产亟待下狠手治理

作者: ■杨玉龙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64

    8月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倡议,凝聚行业力量共同抵御黑灰产侵害,其中重点提及非法代理维权、“反催收”联盟、有组织逃废债、恶意投诉等黑灰产活动。“反催收”黑灰产缘何难以根治?在行业专家看来,借款人、银行、互联网助贷平台和互联网平台广告等多个方面都存在顽疾。
    据了解,所谓的“反催收”,是指一些组织教唆债务人恶意逃债,从而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各类“反催收”组织打着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利息”“延期还款”的技巧,通过伪造虚假证明、缠访闹访、恶意投诉等不法行为帮助债务人恶意逃债,而他们真实目的是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套取债务人个人信息等。
    “反催收”黑灰产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例如,一旦消费者进入“反催收黑产”套路,可能将面临高额的中介费用、法律风险和个人隐私泄露等一系列风险。尤其是,“反催收”组织往往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信用记录等关键隐私信息,而在所谓的“服务”完成之后,便可倒卖用户信息再次获利。上述风险不得不防。
    对“反催收”黑灰产亟须从严治理。中国银保监会明确将反催收组织定义为“违法违规组织”。去年公安、监管就曾联合出文,打击“反催收”。同时,有专家指出,我国催收行业目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缺乏指导监管、行业自律不足等顽疾,“反催收”乱象屡禁不止与此不无关系。针对此类现象,亟待弥补短板,切实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
    同时,相关平台须守土有责。据行业专家看来,借款人、银行、互联网助贷平台和互联网平台广告等多个方面都存在顽疾。可以说,唯有各平台依法行事,才能让“反催收”黑灰产无立足空间。有报道显示,目前个别头部短视频、社交平台似乎对“反催收”广告有了一定程度的“松绑”。此类现象无疑值得警惕。相关平台当规避给违法犯罪行为充当帮手。
    增强公众的防范也极端重要。应该看到,在这个黑灰产链条上,欠款人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属于恶意逃废债行为。而借款人利用虚假证明骗取变更属于金融欺诈行为,一旦核实清楚,会被认定无效,欠款人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借款人理应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对此,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媒体,应加强对此类知识的普及。
    行业自身发力也至关重要。去年底,为整治银行业“反催收”等黑产不法获利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制定《深圳银行业整治“反催收”黑产自律公约》,从内控合规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共享、信息保密、处理黑灰产投诉行业标准等进行规定,就具有借鉴意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