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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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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发布 |
力争到2027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2%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达430万户以上 |
作者:
【记者白勇重庆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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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18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 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破解发展难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推动民营经济成为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全市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2%,民营经济经营主体43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135万户以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5户以上。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民营高新技术企业1.2万户,入库民营科技型企业8.5万户以上,民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350户,民营上市企业达到90户。 实施意见提出“七个着力”,包括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推动民营经济拥抱数字变革、着力推动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着力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实施意见共25项条款,其中数字变革等内容颇有新意。 实施意见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方方面面,不仅有具体事项表述,还有详尽的操作方法。在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助力市场开拓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培育推广“渝贸全球”品牌展,按规定给予参展补贴。搭建出口企业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对外贸易防范风险、降低成本。搭建“渝企零距离”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信息平台,对开放供应链、构建本地配套集群成效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在政府采购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金额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30%。 在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方面,提出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非禁即入”,杜绝“准入不准营”,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支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保障民营经济经营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方面,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和民营经济人士财产和人身权,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行为,规范各种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在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各区县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创新,每年组织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发布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健全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定期分析民营经济运行情况。把民营企业满意度作为重要内容,深化对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评价,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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