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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5-26
2023-05-26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银行理财酝酿新规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95
    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委会召集研讨会,探讨“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研究制定。这意味着,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将迎来统一的自律规范。
    据了解,目前正式文件出台并未设定明确时间表。但对于这份文件,银行理财业内人士和投资者均表示期待。
    具体来看,会上讨论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拟设置三项基本要求、三项展示要求和三项禁止行为。
    展示要求方面拟明确,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同时,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需满足以下要求:理财产品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理财产品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王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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