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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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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纠纷多元化解 |
南京浦口:工商联法院共建商会调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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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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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商会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举行“浦口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浦口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滕远升,浦口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晖,浦口区法院、区工商联相关人员,特邀调解员及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活动。 滕远升、张晖共同签署《实施办法》,并为“浦口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浦口区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何明结合《实施办法》,向大家解读了建立商会调解机制的背景、意义及商会调解流程。南京运昶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浦口区工商联副主席彭俊东等5人被聘为特邀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彭俊东、夏军民等表示要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成为让组织放心、让当事人信任的合格调解员。要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对商会调解的知晓率和信任度,让更多企业能运用商会调解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 浦口区工商联名誉主席翟广平表示,在解决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时,商会调解具有专业性强、灵活度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能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必将深受企业欢迎。民营企业家代表解永浩表示,成立商会调解中心能让企业依法快捷解决纠纷,让企业家体会到协商解决的好处,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滕远升指出,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文件精神的积极行动,也是回应民营企业诉求、落实“浦法惠企”工作现场会要求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商会调解对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场地、人员、经费等工作保障,并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顺利运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保障企业依法经营的同时,切实维护好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浦口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张晖对下一步商会调解工作提出希望:深刻认识商会调解所承载的重大使命;推进商会调解规范化、实效性,促进商会调解与诉源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凝聚共识,夯实商事调解组织基础,不断提升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塑造可复制的商会调解工作品牌,形成商会调解的“浦口经验”。 签署《实施办法》并成立商会调解中心,是浦口区工商联和法院加强法律服务,促进“两个健康”的实际举措,对于创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浦口区工商联将联合区法院,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保障与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努力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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