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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央企债券发行管理新规施行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8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健全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体系,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有效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国资委近日印发了一项新的管理办法。新规定改变了过去一事一批的方式,明确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此次印发的《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着力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国资委审核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债券风险防控,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负责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全流程管理。
    办法将管理范围扩充为企业在各类债券市场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等,实现对各类债券品种的全覆盖,同时明确了全流程管控要求。
    根据办法,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结合年度预算管理,国资委一次性审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确定债券发行额度,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据此自行决策具体发行事宜。央企子企业的发债事项,均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管理。(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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